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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把自治区党委、政府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落实到位的建议

2024-06-13 10:45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作者:体改科潘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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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高翠兰代表

内容摘要:

1.希望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好、落实好、执行好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广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特别是措施第十一条提到:对民营企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或者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民营企业的行业属性、信用情况等,落实分类监管要求,优化监管方式,对应当给予处罚的企业,以对企业影响最小、效果最佳的方式依法实施处罚。

2.行政主管部门要改正工作方法,按照措施第十三条要求,强化“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服务企业工作理念。推进监管执法向主动服务型转变,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防止以罚代管。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扰,精简检查、调研、材料报送等事项,让“无事不扰”成为常态。开展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高日常监管的精准性和靶向性。

3.行政主管部门应信息互通,平台共享,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避免一个问题多次处罚、多地处罚,主动横向联系,帮助协调沟通,减轻企业负担。

4.加强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常见的问题,共性问题,组织攻关,走出去(当面取经),请进来,专家指导培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5.建议上级主管部门下到企业走访调研,听取企业意见,了解真实情况,帮助企业解决问题,进一步落实区党委、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桂林市六届

人大五次会议财政经济类第033号

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高翠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把区党委、政府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落实到位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桂林市将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自2018年起,连续7年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推出7版行动方案,实现营商环境建设的范围不断拓展、内涵不断丰富、体系不断完善,逐步形成经营主体更加活跃、政府职能更加优化、社会参与更加积极的良好态势。您提出的建议非常中肯,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正努力推动,从法治体系、政策落实、政府服务、科技促进、金融支持等方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市场主体投资信心。

一、近年来我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各项举措

(一)深化法制体系建设

桂林市率先在全区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列为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重要职责。将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与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以更高质量、更高水平、更高效率的工作措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1.坚持高位推动,认真履职护航。始终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推动2024年2月出台的《桂林市政法系统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落实落地,以具体务实的措施护航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2024年4月26日召开全市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建设工作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卉在会上强调要全面把握“三个关系”,全力聚焦“四个重点”,切实抓牢“四个强化”,狠抓责任落实,确保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双循环便利地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

2.紧盯法治需求,积极走访调研。深入企业了解法治需求,解答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司法难题,推动政法各部门认真履行政法单位企业接待日机制及联系服务企业(项目)机制和落实联系服务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工作要求,深入本地企业、园区、项目进行调查研究。

3.持续优化服务,提供法治保障。一是我市制定出台了《桂林市涉企行政执法备案管理办法》《桂林市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执法单位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管,同时倡导全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行轻微违法免罚、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方式,梳理轻微违法免罚清单,明确32种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出台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明确了60种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确保行政执法法治化、人性化。二是畅通民营企业涉法涉诉信访渠道,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提高法治服务水准,帮助企业依法依规解决难题,真正让服务措施变成惠企便企的“真金白银”。三是突出服务为先,主动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在民营企业申请用水、用气、道路开挖、渣土运输等方面主动服务,践行“721”工作法,在查处涉及民营企业的城市管理违法行为过程中,采取审慎包容的执法理念,做到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多教育、少处罚,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和谐环境。

(二)加强政策落实助推民营经济发展

1.全面加强民营经济政策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和《广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出台《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完善多层次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机制的工作方案》《桂林市促进新时代民营经济“两个健康”工作机制》(市办发〔2024〕9号)、《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桂林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方案》等政策文件和一系列惠企举措。一是在全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实施市场主体保护、要素保障提升、政务服务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对外开放提升、法治营商环境等六大攻坚战。二是开展深入民营企业专题调研座谈。2024年,召开民营经济人士座谈会17场次,实地走访民营企业51家,个别访谈民营企业家204人。

2.全面加强政策兑现。一是强化政策支持。出台《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支持工业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市政规〔2022〕21号)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市政规〔2023〕4号)等面向民营经济主体的支持政策,从支持培育强优企业、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和支持工业要素保障等方面全方位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优质民营企业加快发展。二是力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企业。依托自治区惠企惠民政策兑现平台,规范政策事项申报材料和审批流程等,保障政策事项网上可办和兑现落地。截至目前,依托广西惠企惠民政策兑现平台全市发布尚在有效期的政策事项342项,其中“免申即享”政策125项。

(三)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服务企业发展

1.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通过持续完善政务服务相关机制,切实提升办公人员业务熟悉能力,增强服务意识。通过完善政务服务窗口人员培训机制,将培训工作常态化。出台《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制度》坚持“内部和外部相结合”的培训原则,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服务礼仪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以更加专业、热情的态度为群众提供服务。

2.延伸服务、靠前指导。建成企业登记注册“前哨站”。2024年5月21日,以便民利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盯企业登记注册中存在问题,已推出“线下导办”“云帮办”“预约上门服务”等举措,通过延伸服务、靠前指导,为我市开办企业提供最大的便利。

(四)强化科技创新,积极促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1.积极落实创新政策,优化民营企业创新生态。出台《桂林市科技创新发展“十四五”规划》《桂林市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桂林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实施暂行办法》等政策,为推进科技创新赋能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支持。积极落实《广西科技创新条例》,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共惠及274家(次)企业。积极落实企业研发经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全市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户数累计达1190家(其中大部分为民营企业),享受加计扣除金额36.13亿元。

2.建设提升高水平科创平台,服务民营企业创新。2021年以来,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共建成全口径国家级科创平台75家。我市以高水平科创平台承载高层次人才引育、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为我市科技企业创新发展提供重要的条件能力支撑,进一步夯实科技创新基础。

3.充分发挥驻桂科研院所资源优势,推动产业链创新链有机结合。2023年,共开展产学研对接活动10余次,邀请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理工大学、绿色技术银行管理中心等单位的专家到企业开展现场技术合作对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桂林市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桂林市企业科技特派员管理(暂行)办法》,分两批共选派企业科技特派员50人,推动成果转化政策落地实施。开展“科技强企、人才支撑”大行动,持续实施共三批“百名博士进百企”行动,累计推动275名博士人才服务246家企业。

4.积极培育民营科技企业和双创孵化平台。2021年以来,大力推进民营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2021—2023年度我市获认定广西瞪羚企业达27家,三类科技型企业均居全区前三,以数量计其中大部分为民营企业。以2023年为例,全市644家企业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其中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627家,占比为97.4%;150家企业列入高新技术企业火炬中心备案名单,其中民营企业136家,占比为91%;7家企业被认定为广西瞪羚企业,其中民营企业6家,占比为86%。

(五)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1.切实贯彻落实各级惠企政策。2020—2022年连续出台我市年度《桂林市优化营商环境获得信贷专项实施方案》,2021年制定《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 桂林市银保监分局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桂惠贷”支持桂林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的通知》,2022年制定出台《桂林市稳财金惠实体攻坚战指挥部关于印发〈桂林市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系列文件,为我市民营企业融资提供政策支持。

2.融资信贷支持力度持续增强。截至2023年12月末,引导金融机构对全市143个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新增授信支持超400亿元,投放贷款超100亿元,制造业、小微企业和涉农贷款余额分别同比增长16.08%、15.77%、10.38%,分别高于贷款整体增速9.04个百分点、8.73个百分点、3.34个百分点。高效、强劲的信贷投放,极大缓解了一大批民营企业的资金紧张问题,增强民营企业的发展动能。

3.“桂惠贷”助企融资成效显著。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桂惠贷”政策,不断扩大政策知晓率、惠及面,企业融资成本明显下降。“桂惠贷”政策自2021年实施以来,取得了突出的成效,截至今年2月,我市累计投放“桂惠贷”701.86亿元,共惠及市场主体26309户(放款48093笔),直接降低相关市场主体融资成本14亿元,推动市场主体融资覆盖面显著提升、利率水平明显降低,深受广大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的欢迎。

二、存在问题

(一)优化营商环境意识不强。主动服务不够,仍有一些领导干部存在形式主义现象,服务企业喊得响,落得虚。市场调研不够,部分单位制定的政策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政策宣传解读不够到位,企业对部分政策知晓度不高。责任担当不够,一些领导干部对优化营商环境缺乏紧迫感责任感,对企业和群众诉求关心不够。协同统筹不够,一些部门认为营商环境是发改、投促、市场监管等经济部门的事情,主动了解和积极参与不够。

(二)要素保障方面还存在堵点难点。目前用气、用电和物流成本高、融资难等问题是我市企业反映比较多的问题。同时,由于前几年疫情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锐减,加之土地市场持续低迷,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政策兑现面临较大资金压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将响应您提出的建议,对标先进,积极打造政府审批更少、机制灵活、效率更高、服务更优的营商环境,有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提升监管执法水平。秉持“刚柔相济”“宽严结合”的理念,平衡好市场监管中的“法理情”的尺度,加强对企业走访调研,帮扶企业解决存在的问题,善用普法宣传、行政指导、约谈警示等柔性监督手段实现监管目标。进一步强化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的推广使用,提高了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对执法监督平台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法治建设信息化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对接企业服务。持续开展企业走访调研,解读政策,了解企业真实情况,帮助解决企业问题,强化与企业沟通交流,及时掌握企业发展动态。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产业园区等组织作用,向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全面、精准推送政策原文、解读材料以及问答清单。

(三)进一步简政放权,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将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效率。一是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二是扎实做好审批服务工作,通过采取前置服务、会商机制、工作专班、审批提速等方式更高效率、更有温度服务企业,最大程度便民利企。三是强化对企业的业务指导,着力提升审批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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