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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曾杰刚委员(第一提案者)
建议摘要:
一、存在的问题。(一)产业发展受限比较突出。(二)生态公益林补偿偏低。(三)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四)生态补偿渠道单一。
二、进一步完善漓江风景名胜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一)强化政策引导扶持。(二)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及资金支持。(三)设立漓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基金。(四)拓宽生态补偿渠道。
关于2024年桂林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
2024013号(经济类5号)提案答复的函
曾杰刚委员(第一提案者):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健全完善漓江风景名胜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提案)》,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漓江是桂林山水的精华,也是一张独一无二、享誉世界的“中国旅游名片”。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通过多举措推动漓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助力桂林市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
一、坚持规划引领,强化政策引导扶持
启动开展《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规划(2013-2025)》修编工作,让总规更符合当前形势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实际情况,进一步指导漓江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出台《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 复规划》(2020-2035年),从规划层面引导促进漓江生态保护和民生融合发展。《桂林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22—2035)》,已经市委、市政府审查,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遇龙河景区详细规划》《磨盘山旅游服务区详细规划》《桂林漓江5A级景区规划》《雁山区漓江风景名胜区大埠景区详细规划》等一系列规划正加快编制,不断完善漓江保护规划体系,充分考虑将漓江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发挥社会效益作用,促进大批文旅项目落实落地,真正让沿江人民群众靠山吃山、靠水喝水。
二、坚持要素保障,强化上级政策及资金支持
2020年以来,桂林市统筹128.57亿元,通过实施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广西漓江生态综合治理示范项目、海绵城市项目、中央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等一系列工程,用于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投入。
桂林市不断坚持优化纵向补偿,筑牢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屏障,2019年-2023年桂林市共获得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34.71亿元,其中,市本级、阳朔县分别获得3.308亿元、6.0155亿元。截至2024年7月底,全市争取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7.59亿元,用于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用于保护生态环境和兜牢“三保”底线。不断健全横向补偿,促进地域间生态共治红利共享,2020年起,在漓江流域试点县区建立漓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自治区财政每年投入0.3亿元推进漓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不断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提升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2019-2023年申请中央和自治区生态专项资金5.17亿元用于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0-2024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2.46亿元用于漓江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有力提升了全市绿色底色。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积极争取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落地,努力促成了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正式印发,从2024年起自治区每年安排桂林市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亿元,分别用于桂林市生态环境领域、漓江流域上下游横向补偿、自然资源领域项目。
三、坚持绿色发展,强化生态融资发展
为平衡生态保护和民生发展,积极探索“两山”转化路径,探索建立优良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创新绿色投融资模式,2022年以来桂林市漓江流域共储备以阳朔县遇龙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为代表的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 模式项目7个,总投资106.32亿元,融资需求81.09亿元。推动桂林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探索建立漓江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体系,探索多元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动生态资源变资本、变资产,实现“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生态修复、资源节约利用、旅游康养等低碳项目、绿色转型项目的投入。积极策划打造分时分段游定制化游览产品,开通了雁山区草坪乡——阳朔县杨堤乡旅游航线。优先聘用当地村民做航线的船员、导游员、服务人员和码头保洁维护人员,进一步解决就业岗位。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会同我市有关单位,积极向国家和自治区争取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稳步推进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工作,引导产业发展,促进漓江高质量发展。
请您继续对我们工作予以关心并提出宝贵的批评和意见!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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