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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问题编号十六“广西基础设施欠账多、建设慢,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各地普遍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和问题编号三十六“2020年广西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9万吨/日,但无害化处置量仅有2.09万吨/日。一些规划处置设施建设进度滞后……”2个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统一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十六
(一)问题表述
问题编号十六:广西基础设施欠账多、建设慢,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各地普遍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广西上报2020年设区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仅有44.8%,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区14个地市中有5个地市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足30%。即便如此,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仍然存在较大“水分”。比如北海市上报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85.8%,号称全区第一,但挤掉工业废水的“水分”后,真实生活污水收集率不足50%。存在类似情况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还有41家,数量占比在30%以上。由于收集率过低,全区12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中,23个处理水量负荷率低于70%,35个进水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低于100毫克/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较弱,特别是对老城区管网建设问题重视不够。2018—2020年,自治区共建设1888公里污水管网,仅有997公里建在老城区,加之管网错接漏接问题严重,无法有效收集生活污水,全区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平均进水浓度没有提升,部分污水厂处理负荷甚至下降。
(二)整改情况
措施24: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中期财政规划、年度计划中安排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资金,结合实际逐步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完善储备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库建设和管理,积极向中央、自治区开展项目申报,争取中央、自治区对我市污水治理方面更大支持,完善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政策。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委,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对措施24整改落实的基本情况:
1.申报2021年中央及自治区资金情况:(1)申报2021年中央预算内资金污染治理和资源利用专项污水处理类项目共40个,申请补助资金约6.3亿元;共1个项目获得补助资金1700万元。(2)申报2021年广西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乡镇污水项目共9个,申请资金约3.6亿元;共8个项目获得补助资金1.4亿元。(3)申报2021年广西乡村振兴专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污水处理类项目共43个,申请资金约1.4亿元。
2.申报2022年中央及自治区资金情况:(1)申报2022年中央预算内资金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水处理类项目共30个,申请资金约5.4亿元;共1个项目获得补助资金1600万元。(2)申报2022年广西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污水处理类项目共36个,申请资金约2.5亿元;共2个项目获得补助资金1054万元。
3.申报2023年中央及自治区资金情况:(1)申报2023年中央预算内资金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水处理类项目共24个,申请资金约3.9亿元;共1个项目获得补助资金1300万元。(2)申请2023年广西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污水处理类项目共48个,申请资金约3.7亿元;共5个项目获得补助资金3242万元。
4.申报2024年中央资金情况:(1)申报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污水处理类项目共4个,申请资金7500万元;共1个项目获得补助资金1770万元。(2)申报2024年中央预算内资金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污水处理类项目共8个,申请资金约2.9亿元。
5.申报2025年中央资金情况:(1)申报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污水处理类项目共3个,申请资金1.3亿元;共1个项目获得补助资金3320万元。(2)申报2025年中央预算内污染治理专项污水处理类项目共27个,申请资金约9.3亿元。
6.申报2026年中央资金情况:申报2026年中央预算内资金污染治理专项污水处理类项目共10个,申请资金约2.6亿元。
(三)验收情况
2025年11月5日市发展改革委对相关整改台账材料进行审核验收,确认该问题已落实了整改方案措施,达到了整改目标要求。
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三十六
(一)问题表述
问题编号三十六:2020年广西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9万吨/日,但无害化处置量仅有2.09万吨/日。一些规划处置设施建设进度滞后,《“十三五”广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新建及续建的45个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截至2020年底尚有近1/3未建成。51座在役垃圾填埋场,有24座超量填埋,实际填埋量达设计处置能力的180%。填埋场大幅超量填埋及运营管理不规范,导致超量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得不到妥善处理,截至2020年年底,全区填埋场垃圾渗滤液积存量高达58.2万吨,环境风险十分突出,各种环境违法问题也随之而来。
(二)整改情况
措施41: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中期财政规划、年度计划中安排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改造资金,结合实际逐步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委,各县(市)党委和政府。
对措施41整改落实的基本情况:
1.申报2021年中央及自治区资金情况:(1)申报2021年中央预算内资金污染治理和资源利用专项垃圾处理类项目共5个,申请资金约1.4亿元。(2)申报2021年广西乡村振兴专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垃圾处理类项目共1个,申请资金140万元。(3)申报2021年第二批广西乡村振兴专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垃圾处理类项目共4个,申请资金3426万元;共4个项目获得补助资金1798万元。
2.申报2022年中央及自治区资金情况:(1)申报2022年中央预算内资金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垃圾处理类项目共3个,申请资金2183万元。(2)申报2022年广西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垃圾处理类项目共8个,申请资金约4942万元;共3个项目获得补助资金1666万元。
3.申报2023年中央及自治区资金情况:(1)申报2023年中央预算内资金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垃圾处理类项目共5个,申请资金1.3亿元。(2)申请2023年广西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垃圾处理类项目共6个,申请资金4959万元;共1个项目获得补助资金394万元。
4.申报2024年中央资金情况:申报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垃圾处理类项目共2个,申请资金2276万元。
5.申报2025年中央资金情况:(1)申报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垃圾处理类项目共1个,申请资金3323万元。(2)申报2025年中央预算内污染治理专项垃圾处理类项目共1个,申请资金2518万元。
6.申报2026年中央资金情况:申报2026年中央预算内资金污染治理专项垃圾处理类项目共1个,申请资金3025万元。
(三)验收情况
2025年11月5日市发展改革委对相关整改台账材料进行审核验收,确认该问题已落实了整改方案措施,达到了整改目标要求。
三、公示情况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联系电话:0773-2857399
联系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投资发展商务大厦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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