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价格认证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桂林市价格认证中心2026年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桂林市有关价格认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我市价格认定管理规范性文件,为主管部门履行职责提供行政支持和行政辅助。
2.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的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等工作中涉及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作为定案依据或者关键证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等进行价格认定。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价格认定复核的具体工作,指导本行政区域内价格认定机构的价格认定业务。
4.参与本行政区域内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
5.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正科级单位。
第二部分:桂林市价格认证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6年收支总预算285.65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同比增加16.93万元,增长6.30%。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总收支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2024年7月起,工资普调;人员晋级晋档基本工资增长;养老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公积金缴费比例增长。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总收入预算285.65万元,同比增加16.93万元,增长6.30%,总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2024年7月起,工资普调;人员晋级晋档基本工资增长;养老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公积金缴费比例增长。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支出总预算285.65万元,同比增加16.93万元,增长6.30%。其中:基本支出281.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42%;项目支出4.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8%。总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2024年7月起,工资普调;人员晋级晋档基本工资增长;养老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公积金缴费比例增长。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17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安排0.17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我单位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8.59万元,同比增加2.72万元,增长10.53%。机关运行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自2024年7月起工资普调,人员晋级晋档使基本工资增长。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1.25万元,同比增加1.25万元,增长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5万元。
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与上年持平,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分散采购预算1.2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00%,同比增加1.25万元,增长100.00%,其中:货物类1.25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6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2026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市本级项目1个,预算资金4.50万元。
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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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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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认定项目经费 |
4.50 |
项目完成后,实现以下总目标:一是高质量完成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价格认定事项,具体数量以提出机关提出协助案件为准,完成时限按规定的7个工作日为准,另有约定的,以约定的时间为准;二是高质量完成司法机关提出的价格认定事项,依法、公正、科学地对涉刑事案件财物价格进行认定,保证价格认定结论 真实、准确、可靠,为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重要的职能作用。三是高标准做好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做好存量房计税价格认定系统基准价格日常维护及年度调整,每年对桂林市四个主城区14855余栋房屋基准价格进行采集、分析,根据税务机关要求进行更新。对系统价格有异议的,按规定的时限、程序及时做好后台个案价格认定工作;四是认真做好复核工作,维护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价格认定结论的客观性、公正性;保障纪检监察、司法和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规避价格认定工作人员的法律风险;五是认真配合法院做好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发挥价格认定工作优势,为法院提供房屋等拍卖标的物的市场参考价格。 |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桂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至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桂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桂林市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机关单位(含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或事业单位(含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益二类、尚未分类、企业、其他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桂林市价格认证中心2026年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表9)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表10)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表11)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附件: 020004桂林市价格认证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