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桂林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是隶属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重大项目建设的决策部署,协助主管部门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二)研究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发展布局及政策建议,统筹推进并协调服务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事务性工作。协助争取上级政策及经济支持。
(三)跟踪收集、汇总并定期汇报全市重大项目推进落实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为隶属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桂林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020006桂林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181.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1.3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92万元,下降6.6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3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9.65万元,下降5.11%,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厉行节约,相应支出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26万元,下降62.21%,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厉行节约,相应支出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181.3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1.3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92万元,下降6.6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25.92万元,主要用于桂林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发展改革事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3.51万元,下降2.71%,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厉行节约,大力压减预算经费,相应减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6.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3.84万元,下降12.68%,主要原因是相应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13.79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桂林市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1.10万元,下降7.39%,主要原因是2024年缴费基数调减,相应减少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1.98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日常工作的开展。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3.26万元,下降62.21%,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厉行节约,相应支出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类)13.22万元,主要用于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1.19万元,下降8.26%,主要原因是2024年缴费基数调减,相应减少支出。
6.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7.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79.3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9.65万元,下降5.11%。其中:基本支出177.76万元,项目支出1.62万元。
桂林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4.62万元,支出决算为17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6.2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5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厉行节约,大力压减预算经费,相应减少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3.6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6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相应支出减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8.8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2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缴费基数调减,相应减少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9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0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缴费基数调减,相应减少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7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6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54%,造成差异的原因是按财政要求厉行节约,大力压减预算经费,相应减少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4%,造成差异的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相应减少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9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26万元,下降62.21%。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98万元。
桂林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7.30万元,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1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3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1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厉行节约,大力压减预算经费,相应减少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桂林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62%,比上年增加0.06万元,主要原因是相关工作安排,相应支出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62%,比上年增加0.06万元,主要原因是相关工作安排,相应支出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7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10.7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73万元,下降47.60%,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厉行节约,大力压减预算经费,相应减少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18万元,增长1.71%,主要原因是相关工作安排,相应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按照工作要求,桂林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自评等级为一等。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项目共2个,涉及财政资金3.6万元,占单位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1个,社保基金预算项目0个,PPP项目0个,政府债务项目0个。2个项目得分超过9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一等。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四)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