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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价格认证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5-09-30 16:55

目    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价格认证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价格认证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价格认证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价格认证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桂林市有关价格认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我市价格认定管理规范性文件,为主管部门履行职责提供行政支持和行政辅助。

(二)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的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等工作中涉及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作为定案依据或者关键证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等进行价格认定。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价格认定复核的具体工作,指导本行政区域内价格认定机构的价格认定业务。

(四)参与本行政区域内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

(五)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中心内设认定一部(涉刑事案件)、认定二部(涉纪、涉税、复核案件)、综合部3个部门。


第二部分:桂林市价格认证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020004桂林市价格认证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价格认证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258.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8.2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8.81万元,增长12.5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6.2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1.44万元,增长13.98%,主要原因是2024年2名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在职人员晋级晋档,工资待遇标准提高;四险二金基数调整,收入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63万元,下降56.80%,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部分用款计划未批复。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258.2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58.2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8.81万元,增长12.5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90.10万元,主要用于桂林市价格认证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发展改革事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桂林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完成价格认定工作、设备维护修缮、设备更新购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22.14万元,增长13.18%,主要原因是2024年2名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在职人员晋级晋档,工资待遇标准提高,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4.60万元,主要用于桂林市价格认证中心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残疾人保险金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3.58万元,增长11.5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基数上调,残保金缴费基数上调以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上调。

3.卫生健康支出(类)17.03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桂林市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2.44万元,增长16.7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上调。

4.城乡社区支出(类)2.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价格认定工作项目经费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2.63万元,下降56.80%,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部分用款计划未批复。

5.住房保障支出(类)14.5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3.27万元,增长29.0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基数上调。

6.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7.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价格认证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56.2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1.44万元,增长13.98%。其中:基本支出254.77万元,项目支出1.48万元。

桂林市价格认证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1.85万元,支出决算为25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2.6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部分定额用款计划未批复。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6.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4.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1%,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基数下调。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8.6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预算项目测算金额大于实际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4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基数上调。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4.7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2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造成差异的原因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部分用款计划未批复。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54%,造成差异的原因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部分定额用款计划未批复。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5%,造成差异的原因是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上调。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价格认证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63万元,下降56.8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桂林市价格认证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部分用款计划未批复。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价格认证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桂林市价格认证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比上年增加0.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公务接待项目资金未批复使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公务接待项目资金未批复使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次,人次19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22万元,下降16.46%,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10万元,增长23.67%,主要原因是编制数增加2人,办公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中心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市财绩效〔2024〕3号)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产出、效益、满意度三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2个,涉及财政资金3.48万元,占单位项目支出总额的52.25%。自评发现,价格认定项目因财政资金未能及时批复到位等客观因素,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项目资金。同时建议财政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我单位也将继续密切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情况,确保实际工作切合绩效目标,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从而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两个项目均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

(四)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开展财政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