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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市场拓展处:
你单位报来的《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市场拓展处关于完善漓江风景名胜区水上游览线路票价定价程序的请示》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鉴于你单位所申请的27条水上游览线路,尚未出台正式价格,在制定正式价格前,同意你单位所请事项,对漓江风景名胜区27条水上游览线路按原试行价格继续执行。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漓江风景名胜区27条水上游览线路继续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取得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或依法依规负责出售门票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根据运行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并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自主制定,继续试运行两年。试运行期满前,请你单位将试运行期间的27条水上游览线路经营情况及申报正式价格的相关材料逐条上报我委,以便按要求逐条制定正式价格。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反映。
实行市场调节价期间,请严格按国家、自治区及我市相关规定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对青少年、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按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实行优惠政策,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及舆情应对工作。
本批复自2025年12月30日起执行。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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