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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行审〔2021〕39号
桂林西诚速检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西诚速检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核定西诚速检检测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含尾气排放检验)实行政府定价。为补偿企业的成本开支,保证车辆检测业务的正常开展,经研究,现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按以下标准收取:
1.采用稳态工况法或加载减速法进行尾气检测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为154元/每车(含尾气检测费用50元/每车)。
2.采用双怠速法或自由加速法进行尾气检测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为110元/每车。
二、对公交车、出租车等具有公益性质的营运机动车,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按上述标准减免10%收取。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禁机动车检测站对机动车安全重复检验、重复收费,对因检验不合格而修理(调试)后的机动车辆,复检时不得收费;严禁在机动车定期检验时搭车收费;严禁强制机动车所有人到指定修理厂和尾气治理点修理(调试)。
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你公司应在收费场所显著的位置,将上述检验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和价格举报电话进行公示,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收费单位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收费政策的顺利实施,收费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自觉接受价格、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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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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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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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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